公务人员丢失公务用枪有多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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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热播剧《狂飙》中,安欣发现自己的枪丢了后,六神无主瑟瑟发抖。在负伤的情况下,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找回。在现实中,警察遇袭后丢失枪支也要负责吗?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现实中警务人员丢失枪支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国家严厉惩处违反枪支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除了军人、公安、法警、海关缉私人员及部分组织,其他人不得持有枪支。即便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公务人员,法律对其携带枪支也做了严格的规定。
与公务人员丢失枪支相关的法律、法规
《枪支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配备、配置枪支的单位和个人,枪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制造民用枪支的;
(二)在禁止携带枪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的;
(三)不上缴报废枪支的;
(四)枪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不及时报告的;
(五)制造、销售仿真枪的。
公安部关于《公安民警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行政处分若干规定》第四条
公安机关主管公务用枪配备审批工作的领导,对不符合配发条件的人员批准配发公务用枪的,给予记大过处分;造成公务用枪丢失、被抢、被盗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丢失、被抢、被盗的公务用枪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活动或者发生致人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公安部关于《公安民警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行政处分若干规定》第六条
公安民警违反公务用枪携带、保管规定,致使公务用枪丢失、被盗、被抢的,给予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不及时报告的,从重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丢失枪支不报罪】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狂飙》中,警务人员丢失枪支后,应如何补救,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在实践中,公务人员丢失枪支后,其承担的责任,应当根据公务人员丢失枪支原因,枪支丢失后补救措施(及时报告)、有无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综合判定。
①公务人员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可对丢失枪支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
②公务人员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丢失枪支直接人员,依照《刑法》第129条规定,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主管公务用枪的领导,依照《公安民警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行政处分若干规定若干规定》第四条,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③公务人员丢失枪支后,及时报告,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视丢失枪支原因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或者不予处分。比如公务人员在抓捕犯罪分子过程中,被犯罪分子杀害、或者击伤丧失反抗能力,丢失枪支的,一般不会予以处分;如果公务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的,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等相关处分;
④公务人员丢失枪支后,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丢失枪支直接责任人员,不构成丢失枪支罪,但是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单位主管公务用枪的领导,依照《公安民警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行政处分若干规定若干规定》第四条,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回到《狂飙》中的剧情,安欣在丢失枪支后,吓的瑟瑟发抖,不顾一切的想要找回丢失枪支,就可以理解了。
虽然说,安欣是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丢失了枪支。但是,如果丢失的枪支被犯罪分子用于杀人、抢劫、强奸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严重后果。安欣必然会受到刑事处罚,而单位主管领导也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